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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400亿币圈传销案:操盘手实现数亿查封没收引发争议

imtoken最新版app 2023-02-12 0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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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我国公安机关破获的“首例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大型跨国网络传销案件”。 涉及超过200万参与者,层级关系超过3000个,涉及的数字货币总价值超过40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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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周刊

去年8月,《中国经济周刊》于11月底发表了一篇报道《停止提币近两个月!Plus Token“币圈余额宝”还是新型传销?》今年,“战靴”终于落地。

11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二审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这是对号称全球币圈第一大基金“PlusToken”的终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其中,主犯陈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0万元。 此外,对扣押的数字货币,将依法处理,依法没收所得资金和收益,上缴国库。

据公安部官网此前报道,此案是我国公安机关破获的“首例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大型跨国网络传销案件”。 它涉及超过200万参与者,具有3000多个层级关系。 总币值超过400亿元。

上述“裁定书”显示,2018年,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陈波利用骗取的数字货币套现,购买豪车豪宅,给女友父母1000余万元。 . 挥霍完钱后,他为自己和同伙成功取得外国国籍,逃往国外。

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结行动,将涉嫌传销的82名骨干人员全部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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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为“币圈余额宝”的一年多时间打造了3293个传销关卡

Plus Token官方信息显示,Plus Token自称是“智能搬砖钱包”、“币圈余额宝”。 投资者将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存入Plus Token后,将被替换为PlusToken提供的Plus Token。 代币,然后通过“智能狗”自动搬砖(指同一种区块链资产在不同市场由于某种原因价格不同的套利机会)获得收益。 根据其当时的宣传,13个月的涨幅可达348倍。

上述投资模式看似是投资“币圈”,实则是在参与3293级别的传销。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传销组织从上线到上线仅用了一年多的时间。

《裁定书》显示,2018年初,被告人陈波拟依托区块链概念,设立PlusToken平台开展传销活动。 平台于2018年5月1日正式上线,同时陈波、丁赞清、彭奕轩、顾志江等人组建了PlusToken平台最高营销团队——盛世联盟社区,并发布了PlusToken的介绍平台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会议、演唱会、旅游等方式,奖金制度、运营模式等宣传资料,捏造、夸大平台实力和盈利前景。

2018年5月开始,陈波、袁媛先后招募刘帅、陈涛等人在PlusToken平台从事客服和配币工作。 2018年8月,应丁赞卿的邀请,卢万龙加入PlusToken平台,负责介绍和对接区块链领域的其他活动主办方和新闻媒体,推广平台,扩大影响力。

据了解,PlusToken平台要求参与者通过在线推荐获得平台会员账号,支付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用,并激活“智能狗”,才能获得平台收益。 会员按照推荐发展顺序形成上下线等级,根据下线会员人数和投资资金数额,会员等级分为五个等级:普通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和创作。 收益方式主要有智能搬砖收益、链接收益、执行收益等三种,进行返利,直接或间接根据开发人员数量和支付金额作为返利依据。

2019年1月,为躲避法律打击,陈波、元元将平台客服团队和转币团队迁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继续使用PlusToken平台进行传销活动。

经上海市辰兴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018年4月6日至2019年6月27日,平台共登记注册会员账户269.35万个,其中认证账户159.49万个,最高等级3293层。 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共收到会员支付的比特币(BTC)31.42万枚,比特现金(BCH)11.75万枚,达世币(DASH)9.6万枚。 1、狗狗币(DOGE)110.6亿,莱特币(LTC)184.77万,以太坊(ETH)917.42万,柚子币(EOS)5136.33万,瑞波币(XRP)9.28万。 据盐城物价局价格鉴定中心数据,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的最低价计算,上述8种数字货币合计超过1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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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老大买房买豪车,挥霍上亿

“裁定书”还揭露了骗局背后商人的奢靡生活。

事发前,陈波通过向付继森、游尚春等人出售数字货币变现,其中1.45亿余元变现。 现有证据查明赃款流向1.27亿余元,其中250余万元用于购买三辆汽车:72万余元用于为陈潜(陈博之弟)购买玛莎拉蒂(已查获) ),以105万元为陈倩购买了一辆路虎揽胜,已被陈倩倒卖; 73万余元为丁赞清(已被扣押)购买了一辆丰田兰德酷路泽。 此外,1902万余元用于购置房产11套。

公安机关查获丁赞清赃款729.599万元(其中赃款400余万元)、一辆丰田汽车; 陈茜的玛莎拉蒂车; 顾之江妻子杨娜的奔驰; 缴获赃款65万元。 公安机关共查扣用涉案赃款购买的房产、商铺共17套。 据公安部通报,该犯罪团伙为吸引更多人参与,利用网络进行宣传,聘请外国人冒充该平台创始人,并伪造其所谓的后台。 “国际平台”和“国外项目”通过包装和造假其所谓“国际平台”和“国外项目”的背景。 演唱会、旅游等线下活动为平台的宣传造势,甚至不惜重金在国外举办数千人的推介会。

2018年9月14日至15日,一场名为“WBF世界区块链大会”的大会在韩国济州岛召开,Plus Token美国基金会为此次大会的赞助商。 据相关报道,Plus Token创始人LEO与硅谷创客资本兆升、道氏资本lldar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 当时Plus Token官网显示,赵胜是Plus Token的投资人之一。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就此联系到了赵胜。 赵胜称,自己只收了冠名费,“被下了平台”。 他透露,Plus Token CEO LEO是传销团伙从俄罗斯聘请的平台,根本不是CEO,早就回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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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查获的数字货币不归还“韭菜”,而是上缴国库?

值得一提的是,《裁定书》中有这样的表述:“对扣押的数字货币依法处理,依法没收所得资金和所得,上缴国库。”

不少网友问道:“这些资产为什么不还给被骗的‘韭菜’?”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了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杰。

“这个问题的争议点在于,普通投资者和传销参与者是否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如果不能认定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相关赃款、赃物不能作为其损失予以退还。”不符合诉讼法的,没收上缴国库。”曾杰说。

据曾杰分析,在传销活动中,相关人员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组织者和策划者;

从行政监管的角度来看,一切参与传销都是违法的。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对这三类人员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最轻的处罚针对的是普通简单的参与者。 处罚规定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这意味着,在行政监管领域,即使是普通的参与行为,也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处罚。 因此,在刑事领域,要将参与者认定为“刑事犯罪”的受害人显然是非常困难的(当然,在实践中,工商监管部门很少对普通参与者进行相关处罚)。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在全国审理的传销案件中,法院大多认定存在受害人,责令被告人返还或赔偿受害人(受害人)的损失,或者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在大多数情况下,判决中是否存在被害人,或者被害人损失的赔偿问题,并不清楚。

曾杰发现,2019年,全国传销犯罪一审判决数量为2343件,但其中只有11件在判决中明确返还被害人(编者注:此数据仅供参考,并非准确的)。

曾杰进一步解释说,对于类似的问题,比如投资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虽然在法律性质上没有明确界定为受害人比特币钱包骗局揭秘,但司法解释规定其与受害人享有同等获得赔偿的权利,而投资者在传销案件中没有澄清这一点。 正确的。

曾杰对此案进行分析称,大量参与者或投资人一开始只是数字货币钱包的用户。 他们将数字货币交付到钱包,委托平台投资获利。 是因为被骗购买了相关数字货币资产,还是想通过支付相关数字货币获得开发他人资格,从而获得相关传销返利的争议很大。

“对于在这起传销案中实际蒙受损失的底层参与者和投资人,如果没有开发他人,可以认定为等同于刑事案件中的被骗者,即被害人。其中赃款以及被盗物品,将给予相应赔偿。” 曾杰说。

曾杰认为,判断一个行为或平台是否涉嫌传销,必须观察其整体的商业运作模式,有几个非常重要的核心条件:

第一,是否存在金字塔结构——PlusToken的账户层级;

二、金字塔结构下,是否有分级返利制度——Plus token的链接收益;

第三,是为了卖货,还是为了吸人头——搬砖套利是否真的存在。

“如果实体套利活动本身不足以支撑整个模式的正常返利,那么返利的来源就来自于新会员支付的数字货币比特币钱包骗局揭秘,即入会费或投资金额,就会变成庞氏骗局。这种庞氏骗局模式的存在就是传销,是作案的关键。” 曾杰说。

曾杰分析,用户将数字资产存入钱包后,仍拥有相关资产的所有权。 当然,钱包也会提供增值服务,就是用钱包里的数字资产进行投资,也就是搬砖套利。 这种从存储到委托投资行为的转变,在一些传销或非法集资案件中并不少见。 因此,如果将此类数字钱包的增值服务与许诺利益的行为分开评价,更恰当的犯罪应当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为集资诈骗罪。

“考虑到此类案件中大量使用数字货币或相关资产进行用户返利,并通过分级返利结构向相关会员提供相关利益,不少办案机构仍会将此类案件定性为传销。”犯罪。” 曾杰说。